一、 辦理自治業務、村里業務。
二、 辦理國民教育、圖書館。
三、 禮俗宗教、公墓管理等業務。
四、 調解服 務等事項 。
五、 辦理地政業務、公共造產、協辦民防消防。
六、 役男徵集、申請體格複檢、出國申請、申請區劃補充兵、替代役役男申請(家庭、宗教因素)、申請延期徵集入營。
七、 安家費及三節扶助金申請、徵屬急難慰助、申請國民兵檢定、後備軍人歸鄉報到、輔導。
八、 其他相關及臨時性交辦事項等業務。
一、 土木建築工程。
二、 都市計劃 。
三、 工商管理 。
四、 水利工程及行政 。
一、 水旱田利用調整、農情報告、農地利用綜合規劃。
二、 漁業生產、換發漁業登記證、造林。
三、 家畜禽及水產疾病防治、農業證明書核發。
四、 臨時交辦事項。
一、 辦理社會福利、社會救助。
二、 社會運動、社區發展 、社會教育、全民健保。
三、 老人文康活動等業務
四、 辦理運動公園、親水公園等事項業務。
一、 辦理契稅、娛樂稅徵收業務。
二、 辦理房屋稅、地價稅等徵收業務。
三、 房屋、地價稅稅單補發。
四、 執行舊欠稅催繳。
五、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收件。
六、 公產管理及出納業務。
一、 辦理垃圾清理業務。
二、 辦理環保污染查處。
三、 辦理廢棄物清理。
四、 辦理溝渠疏濬。
五、 辦理棄犬捕捉。
六、 辦理登革熱病媒滋生源防治、清除。
七、 辦理違規廣告物拆除。
八、 辦理廢棄機車查報。
九、 其他相關臨時性交辦事項業務。
一、 市場公共安全維護。
二、 市場公共秩序維持。
三、 市場食品衛生之管理。
四、 市場環境、衛生之管理。
五、 流動攤販之取締。
掌理文書、庶務、印信、研考、工友及臨時人員管理、便民服務及不屬各單位事項。
辦理本所機關組織員額編制,公務人員之任免、遷調、銓敘、級俸、服務、考績、獎懲、訓 練、進修、保障、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遺、養老、登記等人事業務。
本室掌理歲計、會計、統計事務,並依法受所在機關長官之指揮辦理下列事項。
一、歲計: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
二、會計:
三、統計:
一、 處理檢舉事項。
二、 政風法令擬訂、宣導。
三、 公務機密維護。
四、 預防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五、 貪瀆預防、發掘。
六、 其他有關政風業務。